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绿色生物制造”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绿色生物制造”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2-05-03来源:科研部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近日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绿色生物制造”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11号),涉及绿色生物制造、前沿生物技术、主动健康和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中医药现代化、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生物与信息融合(BTIT融合)、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共15个专项,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20429/4900.html。根据中国科学院的要求,为做好该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21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212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关于“揭榜挂帅”项目。为切实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强化重大创新成果的“实战性”,重点研发计划聚焦高质量发展亟需、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攻关任务,设立“揭榜挂帅”项目。突出最终用户作用,实施签订“军令状”“里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团队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鼓励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优势团队积极申报。明确榜单任务资助额度,简化预算编制,经费管理探索实行“负面清单”。

关于青年科学家项目。为给青年科研人员创造更多机会组织实施国家目标导向的重大研发任务,重点研发计划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根据领域和专项特点,采取专设青年科学家项目或项目下专设青年科学家课题等多种方式。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鼓励青年科学家大胆探索更具创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径,更好服务于专项总体目标的实现。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http://service.most.gov.cn)。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25238:0061616:00

根据中科院要求,请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提前与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联系,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指南申报意向调查表》于513日前发送至daiguyue@ustc.edu.cn,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从今年开始科技部申报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网上转载发布,可以自行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公示公开-申报指南(2022)下载,或者联系各学院科研秘书,也可联系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获取。

联系人:戴古月

Email: daiguyue@ustc.edu.cn

联系电话:63607567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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